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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批分散式租赁住房出租公告

来源: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2025-10-09]
0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分散式存量租赁住房管理机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管公房资产盘活方案的批复》(厦府〔2024〕37号)、《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的通知》(厦房租赁〔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由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GPay 保开”)组织开展出租工作,现就房源出租方案通知如下:

一、出租房源概况

2025年第五批拟出租的分散式房源共70处,租赁期限为2年,根据房源实际情况,本批次房源拟集中面向个人出租。

序号

房屋坐落

房型

建筑面积
(㎡)

是否独立厨房

是否独立卫生间

月租金
(元)

备注

1

太平桥43号

1

31.2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860

楼梯房

2

太平路31号3层

1

17.72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438

楼梯房

3

思明南路296号104

1

30.2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833

楼梯房

4

思明南路296号304室

1

30.25

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718

楼梯房

5

思明南路339号二楼

1

32.06

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700

楼梯房

6

蜂巢山路22号104室

1

27.13

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644

楼梯房

7

巡司顶巷7号103室

1

27.8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768

楼梯房

8

厦港新村58号603室

1

33.84

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739

楼梯房

9

和凤街53号

1

35.2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38

楼梯房

10

大埕巷12号平屋

1

19.79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507

楼梯房

11

第七市场22号3层

1

29.19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66

楼梯房

12

思明北路37号3层

2

53.6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1122

楼梯房

13

北门外街23号202室

2

36.09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25

楼梯房

14

南猪行巷10号1-2楼

1

35.04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865

合并出租,楼梯房

15

南猪行巷10号二楼

1

35.89

886

16

仁和宫巷1号二楼

2

44.97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854

楼梯房

17

仁和宫巷24号

1

32.7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808

楼梯房

18

夹舨寮巷49号

1

8.79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183

楼梯房

19

大同路295号三楼

2

38.62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54

楼梯房

20

大同路340号

1

25.5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56

楼梯房

21

大同路345号108室

1

29.59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731

楼梯房

22

菜妈街52号604室

2

42.68

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933

楼梯房

23

厦禾路136号三楼

1

19.77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432

楼梯房

24

第八市场13号201室

1

22.78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562

楼梯房

25

第八市场29号201室

1

29.06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718

楼梯房

26

九条巷3号102室

1

19.1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419

楼梯房

27

开禾路87号102室

1

22.7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778

楼梯房

28

开禾路77号之二202室

1

34.41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523

楼梯房

29

担水巷33号102室

1

18.72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480

楼梯房

30

人和路58号302室

1

30.85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791

楼梯房

31

人和路64号

1

25.68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58

楼梯房

32

大元路13号202室

1

18.04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377

楼梯房

33

开元路69号302室

1

16.93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338

楼梯房

34

开元路73号102室之1

2

17.63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435

楼梯房

35

开元路129号之二201室

1

24.54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466

楼梯房

36

开元路134号205室

1

13.86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76

楼梯房

37

开元路147号302室

1

13.7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286

楼梯房

38

大同路117号404室

1

32.1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41

楼梯房

39

大同路123号之1101室

1

51.83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1281

合并出租,楼梯房

40

大同路123号之1102室

1

19.55

483

41

大同路123号之1103室

1

11.44

282

42

横竹路11号501室

1

14.43

非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384

楼梯房

43

横竹路13号402室

2

41.93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56

楼梯房

44

思明区横竹路26号204室

1

17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275

楼梯房

45

厦禾路104号302室

1

16.8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383

楼梯房

46

厦禾路786号106室

1

31.63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02

楼梯房

47

信义里5号二层

1

16.81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335

楼梯房

48

文园路51号503室

1

35.15

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802

楼梯房

49

东浦路89-6号206-2室

1

13.96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292

楼梯房

50

嘉园路42号C座611

1

29.2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39

楼梯房

51

湖里区嘉园路42号C座601室

1

30.29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54

楼梯房

52

湖里区嘉园路42号C座620室

1

29.2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31

楼梯房

53

湖里区嘉园路42号C座627室

1

29.25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631

楼梯房

54

湖里区金山西里198号701室

1

80.51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371

电梯房

55

湖里区金山西里228号之303室

1

111.9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3508

电梯房

56

湖里区金山西里228号之1704室

1

64.1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157

电梯房

57

枋湖西一里7号2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770

电梯房

58

枋湖西一里7号301室

3

93.11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653

电梯房

59

枋湖西一里7号3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866

电梯房

60

枋湖西一里7号4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866

电梯房

61

枋湖西一里7号5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866

电梯房

62

枋湖西一里7号6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866

电梯房

63

枋湖西一里7号7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961

电梯房

64

枋湖西一里7号8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961

电梯房

65

枋湖西一里7号9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961

电梯房

66

枋湖西一里7号1003室

3

100.56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2961

电梯房

67

集美区岑东路173号405室

1

33.03

非独立厨房

非独立卫生间

376

楼梯房

68

集美区灌口凤泉路196-202号2梯302室

3

85.8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79

楼梯房

69

同安区霞路里76号501室

2

67.73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965

楼梯房

70

海沧区沧湖东路576号2楼202室

2

86.32

独立厨房

独立卫生间

1722

楼梯房

 

二、房源配套情况

(一)房源按房屋现状出租,家具家电由承租人自行配置。

(二)成套房源系套内配有厨房、卫生间,不成套房源即为配套不完善(公用或无配套厨房、卫生间)。

(三)本批次房源水、电等配套设施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若现场暂未配备相关水电设施,需由租户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对接安装和缴费。

 

 

三、相关费用缴交须知

(一)分散式租赁住房评估价格系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屋现状及范围进行评估得出的租金,按保租房租金评估指引相关要求以市场化租赁房评估租金95%的标准定价。

(二)房屋租金将由PGPay 保开收取,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即租金按季度收取,租赁保证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标准;其他设备相关费用(若有)按约定另行结算。

(三)租赁合同约定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费、公维金、燃气、公摊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承租人应按时足额向有关单位缴纳。

(四)如有提供额外增值服务,由承租人自愿选择并签订补充协议支付相应费用。

四、出租规则

(一)本次租赁房面向个人出租:

1.出租方式:面向个人

(1)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

(2)未承租过PGPay 保开管理的租赁房;

(3)承租后必须自住,不得转租转借;

(4)每批次限预约1套,且仅可承租1套房源;

(5)已承租PGPay 保开管理的租赁房再次预约审核资格时将被视为无效预约;

(6)与PGPay 保开存在法律纠纷的客户预约将被视为无效预约;

个人预约房源信息及预约通道,请扫下方二维码:

 PGPay

*房源房型及现状请以现场为准

(二)预约信息

公示平台: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厦门PGPay ”微信公众号、“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PGPay 逸栈”微信公众号

预约平台:“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第五批房源公示及预约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00)-10月15日(23:59)

(三)选房流程

预约房源按路段分批次进行集中带看,预约人数在20人以内,统一批次看房;预约人数在20人以上则分15人为一批次看房。每套房源现场带看时间限定为半小时,线上预约号码(详见公众号预约信息公示)在限定时间内现场签到即视为有效选房号码。

客户看房时需出示身份证签到,须与线上预约人一致,逾期未到现场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客户经现场查勘及充分咨询后明确租赁意向。最先签约且缴交足额保证金的客户为该套房屋的承租人。若同一时间意向签约人数超过2人的,以预约号码顺序为准,即号码顺序靠前拥有优先承租权。如前者确定承租,则其后的所有人均失去承租该套房源机会。

意向客户需在现场完成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签订并缴交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房源一经选定不允许调换住房,若中途放弃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集中出租的预约情况将在企业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集中出租结束后,剩余房源和后续腾退房源将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实行常态化出租。

五、重要事项须知

1.签约时间:以PGPay 保开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2.签约方式:一对一现场签约

3.合同期限:合同期为两年

4.租金标准:租金价格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保租房租金评估指引相关要求以市场化租赁房评估租金95%的标准定价;

5.保证金标准:租赁保证金(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标准;其他设备相关费用(若有)按约定另行结算。租赁保证金(押金)在合同履约完成退房时无息返还。

6.租金缴交时间:每季度首月5日前。

7.签约的意向客户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以便核实身份,并确保手机银行可以正常转账。

8.注意事项:

(1)意向客户需本人到场签订租赁合同,不得代签。

(2)若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PGPay 保开工作人员按照客户登记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上合同签约人、签约人24小时未能响应的或合同签约人提出放弃拟签约房源,则视为放弃当次所选房源,该房源将顺延至下一位意向客户。

六、费用缴交方式

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厦门鹭江支行

银行账号:4100 0200 1920 0112 613

七、退租须知

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如承租人因故无法履约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在退租前至少一个月向PGPay 保开提交《提前退租申请书》的书面申请。如PGPay 保开同意承租人申请,则承租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已支付的当期房屋租金及设备押金(若有)在扣除以下款项后的余额(若有)无息退还:(1)当月已实际产生的房屋租金、设备租金、服务费及租赁相关费用等;(2)承租人应付未付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任何款项;(3)扣除承租人承租期间因个人行为损坏的房屋设备(若有),如电子门锁等设备费用。

退租时承租人需缴清承租房屋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含物业费、水费、电费、公摊费等),并将房屋腾空清理干净,如有损坏需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经PGPay 保开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归还钥匙、租赁合同原件并签定《房屋验收交接单》、《退房交接表》。

八、续租须知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向PGPay 保开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续租申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PGPay 保开研究同意后可以续租:(1)履约记录良好,无违约违规欠缴租金等行为;(2)接受续租的新市场评估价;(3)承租期间自住,未租借或局部租借给他人使用;(4)接受续租租赁合同约定条款。

九、其他事项

意向客户登记:若您在上述房源清单中暂时未有挑选到合适的房屋承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常态化租赁意向登记。我们收到意向登记后,会联系您现场看房,常态化房源为流标后房源,招租方式为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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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服务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2999号七楼

咨询电话:0592-228606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5:00-17:30

十一、投诉举报及监督

如发现租赁活动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PGPay 保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92-2285618

本方案适用于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分散式租赁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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